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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公开招聘

2023-12-13 12:11 来源:网络 点击:

公开招聘





乐平市人社局 乐平市公安局

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


根据工作需要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乐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(以下简称辅警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 择优”的原则,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
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8人,其中男性12人,女性6人。男性辅警主要从事偏远派出所日常警务辅助工作。

三、招聘对象、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: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3、忠诚可靠,品行端正,心理健康,严守纪律,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,吃苦耐劳,服从组织分配;

4、年龄为35周岁(含)以下(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

5、男性身高168cm以上,女性身高158cm以上,五官端正,无残疾、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色盲色弱、无纹身、无传染性疾病、无精神遗传性疾病;

6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(退役军人、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,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),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
7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,政治历史清白;

8、户籍为乐平市或配偶户籍为乐平市。
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
1、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;

2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有重大民事、经济纠纷未解决的;

3、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
4、有吸毒史、精神病史的;

5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、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刑事调查的;

6、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7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
8、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。

四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
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审查、体能测试、 笔试、心理测试、体检、政审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实施。
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
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。

(二)报名

1、报名时间: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9日(具体时间: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17:00)

2、报名地点:乐平市公安局四楼政工科。

3、报名方法: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(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)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, 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3 张,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。

4、资格审查:由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,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。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,发现有违纪违规、材料不齐、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,经招聘小组调查核实后,随时取消招聘资格。

5、开考比例:男女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:2,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。

(三)体能测评:

所有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评,测评时间另行通知。测评项目为 10米×4往返跑、1000米/800米跑、纵跳摸高。该测评为达标性测评,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。测评标准按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》执行。

(四)笔试:

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笔试内容为:时事政治、文化基础、法律常识、写作能力等,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,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满分120分。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。考生不得冒名顶替,违反考试纪律,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,取消考试资格,同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
(五)心理测试:笔试结束后,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。

(六)体检:根据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,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》执行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,按心理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(七)政审: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。政审参照公安部《关于印发<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>的通知》(公通字[2020]11号)进行,主要对应聘人员现实和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、家庭主要成员近亲属情况进行审查。政审不合格者,不予录用,产生的缺额按心理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。

(八)公示与聘用: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并在乐平公安等媒体进行公示。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,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。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 合同,五年一签,按照辅警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,用人单位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五、薪酬待遇

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为乐平市公安局辅警,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,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。执行基本工资 2000 元/月,其他待遇包含发放制服、单警装备,购买养老、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同时享受人民警察同等的年节福利、困难慰问和婚丧假、产假等福利待遇。

六、工作纪律和要求

1、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正和严肃性,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,不得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形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
2、试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,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择优补录。

3、整个招聘工作将坚持原则,严格程序,照章办事。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,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,确保公平、公正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4、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》执行。

5、本公告由乐平市人社局、乐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。

政策咨询电话:

乐平市公安局政工科:0798-6566613

乐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:0798-6567316

监督举报电话:

市纪委市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:0798-6561956

乐平市人社局 乐平市公安局

2022 年 7 月 13 日



END

信息来源:政工科

编辑:邹金良

校对:程娅琼

核稿:汪尚坊

审核:汪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