趣百科 > 生活 > 正文

​大学生嫖娼,但未发生关系,被拘5日,还有更严厉的处罚

2024-09-09 00:55 来源:网络 点击:

大学生嫖娼,但未发生关系,被拘5日,还有更严厉的处罚

一位大学生在网上寻找性服务的经历引发了争议。两人见面后,他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,因此拒绝了发生性关系,并给了失足女100块钱的路费。然而,三个月后,他却被警方以嫖娼为由行政拘留5天。

这样的处罚结果让这位大学生感到意外,网友们也纷纷表示对此感到荒谬。他当时只是有这个想法,但是见面后就拒绝了对方,且没有发生性关系,怎么还被定性为卖淫嫖娼呢?

一、大学生的招嫖经历

人们都有七情六欲,大学生也不例外。然而,我们都知道卖淫嫖娼是违法的,一旦被抓到,不仅会受到罚款,还可能被拘留。更为丢脸的是,你的工作单位和家人可能都会得知此事。

因此,为了一时的刺激而毁了前路绝对不值得。然而,在河南南阳,一位大学生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女子,经过交谈才发现对方是一名失足女性。由于好奇,他曾经想要进行某种行为,并以400元为价格达成了谅解。然而,当两人见面后,他意识到这种行为是不对的,便终止了交易,并给了对方100元作为路费,最终没有发生任何性关系。

二、遭到处罚

本以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,再也没有人会提起,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,大约三个月后,警方联系了他,并以嫖娼为由拘留了他5天。这让他非常困惑,明明没有和那位女子发生性关系,怎么就被定性为嫖娼了呢?

因此,他对警方的处罚决定表示不满,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属于嫖娼。他提起了行政复议,但复议结果仍然维持了原定处罚。

然而,警方明确表示,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卖淫嫖娼,处罚是依法进行的。该名大学生告诉记者,他已经大四了,由于这次拘留,学校还对他进行了处罚,延迟一年才能毕业。

这个处罚显然影响到了他的毕业计划,使他倍感焦虑。如今已经大四,如果再延迟一年,不仅年岁增长,而且还会让同学得知此事,对他的人生产生一定的影响。

在7月14日,潇湘晨报的记者联系到南召县公安局,警方表示,该大学生的拘留已经执行完毕,如果他对结果不服,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针对此案,警方似乎对自己的判罚非常有把握。尽管大家一般认为,在卖淫嫖娼的情况下,要发生性关系并进行金钱交易才能构成卖淫嫖娼行为,但警方认为,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卖淫嫖娼,并非随意处罚。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,可以诉诸法律。

三、网友的看法

大多数网友对此案的看法与该大学生一致。他们纷纷表示,尽管在网上招嫖,但见面后他拒绝发生性关系并终止非法交易,怎么还能判定他嫖娼呢?

也有人认为这个判决太荒谬了,属于典型的违法未遂,毕竟并没有实际发生的事情,怎么能算作违法呢?

还有人表示,即使是违法行为,但由于情节较轻且没有实质性性关系,对他进行警示教育可能效果更好,比5天的拘留更合适。这样做,他不仅会心怀感激,还会产生敬畏之心。

还有人直接称此案“绝对是一个错案”。

四、关于卖淫嫖娼

现在我们来看看法律对卖淫嫖娼的定义。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或异性之间通过金钱交易进行性关系。

在我国,这是违法行为,明令禁止。此外,卖淫嫖娼存在巨大风险,例如传播梅毒、乙肝、艾滋病和其他性病等。

因此,为了自身健康,一定要遵守法律,不要违法乱纪。即使没有被传染疾病,被警方抓住对自己的影响也很大。如果这位大学生没有在网上寻找性服务,学校也没有理由延迟他一年毕业。这真是一时疏忽造成了长久的遗憾!

针对卖淫嫖娼的人,公安机关会处以10天到15天的拘留和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对于情节较轻的,会处以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。

五、公安机关的处罚是否合法?

最后,我们来探讨一下最重要的问题,即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?

在受到处罚时,当事人已经提起了复议,但有关部门在复议后认为,他确实属于违法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因此驳回了他的复议请求。

首先,他们在网络上就卖淫嫖娼一事达成了约定,并谈妥了价格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该大学生的行为可以依法对待。

尽管没有发生实际性关系,也没有支付金钱,但双方在主观上已经达成一致,谈妥了价格或已经开始实施。只要由于个人意愿或其他因素,没有发生性关系,或者没有给钱,也可以定性为卖淫嫖娼。

然而,对于这名大学生的情况,应该从轻处罚。最终,警方也是按照情节较轻的标准对他进行了处罚。

此外,网友们还有一个困惑:事情已经过去了三个月,警方是否仍然可以处罚?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治安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可以追究。因此,在本案中完全可以追究大学生的违法责任。

因此,我们必须守法懂法,避免因小失大。很多事情你认为不违法,那是因为你没有深入研究法律,不能凭自己的认知判断一个案件。

总之,为了避免受到处罚,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。用通俗的话说,在招嫖的过程中,只要谈妥了价格,无论是否发生性关系,都可以被视为卖淫嫖娼。这不是个人说了算,而是法律规定的。

注:文中人物图片与本文无关。